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日前征集到一份立于康熙42年的《分家契》,专家鉴定认为,这是目前征集到的最早的“锦屏文书”资料。
“锦屏文书”是西南地区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在林木经营过程中有关林木买卖、土地租佃、账目收入、利润分配等经济活动的契约文书,它记载了西南地区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林业经济史。
这些契约文书大多散存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及周边地区的民间村寨,统称为“锦屏文书”。它同“敦煌文书”“徽州文书”并称为我国迄今发现的“三大文书”。
专家认为,“锦屏文书”记载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森林保护与林业开发、生态保持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的习俗和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较早的森林契约保护条文之一。